
朗读
局机关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育审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能,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苍南县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教育局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教育审计工作成效,提高教育审计成果的利用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浙教办审〔2013〕5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审计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审计室、监察信访室、计财科、人事科等职能科室组成。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教育审计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审计整改意见建议;
(四)研究制定审计重要文件、制度;
(五)交流通报各项审计情况;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第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室,由审计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联动实施各项审计工作;
(三)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四)联系成员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五)起草有关审计的文件、制度;
(六)收集整理审计工作信息;
(七)整理保存联席会议纪要;
(八)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