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精神,推动苍南民政工作发展,建立健全基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救助在深化“幸福社区”中的作用,助推社区“互助友爱、奉献爱心”的新风尚,现就开展爱心驿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部省共建温州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结合我县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加强社会建设实际,在“三分三改”基础上,以民生为导向,以社区为载体,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爱心驿站。
二、重要意义
培育和发展一批爱心驿站,在社区邻里之间搭建起爱心传递的桥梁,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覆盖城乡、普惠民生、持续发展”的慈善服务体系的必要途径;是构建“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其他救助救济和慈善帮扶为补充,有效整合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文化、残疾、养老、灾害等专项救助资源”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层重要平台;是实现资源整合、服务下移、资金下放、邻里互助、扶贫帮困的有效载体。
三、工作原则
(一)先行先试,有序推进。各乡镇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区域推进上选择若干社区先行,在建设内容上选择若干方式先试,勇于克服困难,大胆创新创制。在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面上有序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在政策制定、场所建设、资金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到积极有为,为爱心驿站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在人才队伍、项目运作、服务提供等方面,要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挖掘社会潜能,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协同建设爱心驿站,形成强大合力。
(三)两工联动,百姓受益。开发、设置爱心驿站社工岗位,以社工带义工,引导、指导义工开展服务。始终把改善社区困难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困难群众需求,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意愿,真正实现惠民、利民。
四、工作目标
以“形成广覆盖、多领域、多层次、多样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两工联动、百姓受益”的要求,建立政府之外的多元化主体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的积极性,到2013年底,实现10个中心镇每个镇至少建立一个社区爱心驿站。
五、工作内容
(一)选择布局合理的建设场所。社区向爱心驿站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场所建设要求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符合爱心驿站的使用要求,面积大小视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要求30平方米以上。为方便部分残疾、老年服务对象的出入,要求选择一层位置。充分发挥基层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对已建立的“爱心超市”、“慈善超市”等现有资源按爱心驿站建设要求进行改扩建,整合后统一挂牌为“爱心驿站”。
(二)建立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建立“爱心驿站建设发展基金”,基金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相结合原则多渠道筹集。主要包括:县乡镇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民政部门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的资金、县乡镇两级慈善总会每年预算安排的资金、企业定向赞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基金主要用于爱心驿站前期创建支出、后期公益项目创投支出以及评价奖励支出等方面。
(三)制作统一明显的标识标牌。为方便社区群众查找识别,以体现社区关怀为理念,设计制作统一规格、鲜明醒目的标识标牌;为进一步整合基层慈善资源,爱心驿站增挂“社区慈善工作站(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