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全国中小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工程,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苍南县中小学生体育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运动•健康•阳光
二、 活动项目
共7个项目,分别是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篮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足球、健美操。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苍南县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非苍南籍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苍南县暂住户籍证明》并在参赛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包括两年);非苍南籍运动员参加2013年体育节各项目比赛人数不得超过全队总人数的20%。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凡更改过年龄或曾经出现过和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不符的参赛运动员,以公安户籍部门档案中年龄较大的身份为准。
3.已经领取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和未取得信息表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4.凡输送到上级体育学校就训的学生回来参赛必须经县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提供学生信息表,经县教育局核实,符合条件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否则不予参赛。个人项目按双计分办法。
5.县少体校不组队参赛,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6.参加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二)报名时必须交验以下资格材料
1. 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交验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浙江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3)近期2寸照片2张。
2. 高一的参赛运动员必须交验学生学籍表或中考准考证件,高二、高三的参赛运动员必须交验县教育局颁发的高中会考证书原件,缺证件者不得参赛。
(三)比赛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比赛规程。
四、奖项设置
比赛项目设团体奖、单项奖、优秀指导师、优秀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具体奖项见比赛规程。主办单位另设立优秀组织奖。各学区按参赛学校20%比例推荐;学区和直属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开展情况确定。对于积极主动承担县级体育节有关活动,组织精心,工作落实,氛围浓厚,措施到位的学校,授予主办单位优秀组织奖。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