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43号)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全县各学区、各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下同)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迅速在本辖区、本单位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学区、各学校要以安全事故隐患就在身边的要求,克服侥幸麻痹心理。要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是否符合规范,使用、管理是否存在疏漏;校车是否取得许可,运行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现象;学校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日常电器设备是否正常维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负荷过重等隐患,各类建筑尤其是寄宿制学生公寓、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学校车棚、宣传栏等简易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能否抵御大风、暴雨的侵袭,在建工地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规范施工。对隐患排查工作,各学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出工作重点、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