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人民政府:
避灾场所建设是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灾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把避灾场所建设作为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落实,出台《苍南县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灾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以有效保障。2010年,我县避灾场所建设作为浙江省十大民生工程——“避灾工程”唯一实地评估考察点,受到省专家组的一致肯定和好评,并顺利当选。
2012年5月县政府根据《浙江省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建设发〔2010〕26号)组织住建、国土资源管理、水利、民政等部门对全县既有210所避灾场所进行安全查勘鉴定,7月县府办下发《关于公布全县既有避灾场所查勘鉴定结果的通知》(苍政办〔2012〕138号)。按此结果,全县仅1所避灾场所完全符合《浙江省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质量要求,可直接投入使用;154所不符合《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质量要求不再使用;另58所避灾场所(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名单附后)需经复核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将有3到5个,其中1到2个热带气旋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我县又是台风灾害易发、多发地,防台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灾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急需对58所避灾场所进行安全检测。我局近期联系了4家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综合比较,在资质、专业性等基础保障的前提下,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最具价格优惠(4.5元/平方米)。据此,全县共需检测费用约45万元。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浙江省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苍南县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改造、维护、检测和救灾物资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投入为主,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规定,请县政府尽快追加落实避灾场所安全检测工作经费,以便尽早组织实施。
附件:需安全检测避灾场所列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需安全检测避灾场所列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规模(m²) |
1 | 灵溪镇岩头村避灾所 | 县第二职技校综合楼 | 4425 |
2 | 灵溪镇东仓村避灾所 | 灵溪二高教学楼 | 2000 |
3 | 灵溪镇莲池社区避灾所 | 灵溪一中新建教学楼 | 2000 |
4 | 灵溪镇双台村避灾所 | 灵溪一高新建教学楼 | 2500 |
5 | 灵溪镇横浦村避灾所 | 一中渎浦校区新建教学楼 | 1000 |
6 | 灵溪镇横江村避灾所 | 苍南县中弘毅教学楼 | 3000 |
7 | 灵溪镇渔塘口村避灾所 | 县第一职技校艺韵楼 | 2000 |
8 | 灵溪镇灵浦居避灾所 | 灵溪镇三小后幢教学楼 | 1000 |
9 | 灵溪镇灵堡、宫后陈村避灾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15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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