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浙司〔2011〕153号)要求,决定于2013年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第三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县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第三届全县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自2013年6月开始,至12月结束。
四、活动内容
今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校园法制漫画创作比赛
1.活动时间: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别进行,创作时间为6月上旬至
2.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以漫画为表现形式,题材不限,可单幅或多格漫画形式表现,八开或四开大小。
3.上报方式:灵溪、龙港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15副作品,其他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5副作品,县直属学校各推荐3副作品,于
4.评比表彰:按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活动组织奖、指导师奖各若干名。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二)开展校园法制微电影创作比赛
l.活动时间:6月上旬开始,至
2.活动要求:以“身边的法律故事”为蓝本,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时长15分钟以内,由学校组织学生自创自编自演。
3.上报方式:原则上各学区于
4.评比表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师奖各若干名。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三)开展校园法制歌曲歌唱比赛
1.活动时间:定为10月份举行。
2.活动要求: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歌曲歌唱比赛,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