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的通知》(温政办〔2013〕18号)精神,为确保我县的市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如期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切实落实责任”的要求,现将全县4家(处)市级事故隐患重点单位整改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具体详见附表)。同时,要求各督办单位和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主要隐患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请相关县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单位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将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报至县安委办;于10月20日前将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至县安委办。(传真:68708100)
附件1: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附件2: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名单
苍南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