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正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提倡丧事简办的建议》(第2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2年7月县两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力度,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文明祭奠工作,狠刹城区周边丧葬礼俗歪风,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抓好十个中心镇丧葬礼俗改革。禁止严管区内公共场所设置灵堂、灵棚等,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燃烧和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吹打乐器、播放哀乐等,摆设酒席等影响城镇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禁止火化、出殡、回潮队伍游街、吹打、沿路燃放烟花爆竹、放车载礼炮、吹打乐器、播放哀乐、妨碍正常交通秩序。
二是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在确保不扰民的前提下,暂许在家做1-2天的道场,且必须在当天早上8点后开始,晚上10点之前结束。做道场时,严禁使用扩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车载礼炮。
三是治丧、悼念、出殡花圈(包括花篮、横匾)限10个以内;乐队限2支以内,每支乐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出殡车辆控制在5辆以内;严格控制丧事酒席,党员干部直系亲属丧事限10桌以内(每桌限10人以内);整个治丧活动不得赠送钱物(毛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