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苍南县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请示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住建〔2013〕288号    签发人:虞亦杭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

《苍南县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管理

暂行规定》的请示

苍南县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规范我县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参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准备与基桩阶段管理暂行规定》(温住建发〔2012〕33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对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进行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做好基桩阶段的施工安全和文明管理,实行工程开工建设前要领取《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许可证》制度,领取《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许可证》前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基桩完成后土方开挖前要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妥否,请批示。

                     2013年7月29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基桩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3年7月29日印发

───────────────────────────

苍南县建筑工程基桩阶段施工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规范我县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参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准备与基桩阶段管理暂行规定》(温住建发〔2012〕33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桩是指工程桩的分项工程(不包括承台和土方开挖),项目在土方开挖之前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基桩施工管理。

第四条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对我县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13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