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南县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五个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苍委发[2013]81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及《温州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温公通[2013]15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构建规范、便民、高效的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新体制,现就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要求,建立批管分离制度,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缩减办理环节,压缩自由裁量权,实现公开透明的办事规则。
    (二)建立公安窗口三级审批服务体系。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建立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派出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三级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实现为民办事服务窗口办事最简便的目标。
    (三)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批管分离要求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标准,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四)同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完成苍南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公安业务事项“外网受理、内网流转、外网反馈”的高效办理流程。
    二、工作任务
    (一)批管分离,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任务。
    1.搭建行政审批机构。县局已在办公室增挂行政审批科,由县局行政审批科专职负责公安行政审批、审批事项管理、指导及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运维工作。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车管所对本业务范围实行独立审批。
    2.实行批管分离制度。除出入境管理、交警车管业务外,县局将目前分散在户政基础大队、治安二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等警种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整合归并至县局行政审批科,统一由县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审批。业务部门负责对审批条件、工作流程、审批时限等要件的科学设置,强化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并对个别确需业务部门到现场勘查、审核等无法直接审批的事项,由相关部门参与勘查、审核后再流转至县局行政审批科审批。
    3.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真正落实审批事项向县局行政审批科集中、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向县行政审批中心集中,确保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
    (二)彻底清理,全面规范审批事项。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相关警种配合,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一律予以取消;有法律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要予以取消或调整;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的原则,对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各相关警种要以“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要求,按照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的标准,再造或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要写明第几章第几条、申报材料要明确、审批程序要规范、承诺时限要一致、收费标准要合法等审批要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置,切实把环节压到位、程序简到位、时限缩到位。
    (三)便捷高效,建立三级审批服务体系。依托政府行政服务体系,建立县局、派出所、社区三级审批服务体系。归并后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县局职能科室均需在县行政中心分设窗口服务(除车管所外),安排具有行政审批执法主体资格的民警和审批领导在中心窗口直接受理审批服务。公安派出所在设立办证大厅,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审批项目受(办)理的同时,要做好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工作,落实人员、办公设备、公安专网的配置。力争在2013年8月底前对全局已设立的一类警务室社区进行软硬件改造,尽快设立公安受理窗口,落实民警进驻受理下放审批事项。通过三级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把全县行政审批窗口与公安内网贯通,与派出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连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事项。
    (四)同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一体建设,二窗对接,三网互联,三级贯通”的构架,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二期建设,目前已实现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办(受)理。同时,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办理机制,形成县、派出所、社区的网上办事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办事。
    (五)建立健全各项审批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行政审批部门履行审批、指导、管理三大职能,各相关单位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并负责批后监督管理,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透明办事,阳光审批,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下旬)
    县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审批项目梳理及流程再造阶段(2013年7月底)
    县局行政审批科要根据县局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进行审批职能归并,理顺工作机制,并结合前期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事项梳理情况,进一步核对、确认事项,对审批流程的压缩、精简工作开展指导协调。
    (三)试运行阶段(2013年8月)
    按照应进尽进原则,除交警、出入境以外的其他有行政审批权限的业务部门,授予窗口行政审批权限充分到位,做到即办件的审批工作、承诺件的程序性审核在窗口完成,待县新行政审批中心新大楼建成(预计在今年11月份左右搬迁)正式对外办公后,我局行政审批科立即进驻中心全面推行新机制。
    (四)同步完成工作(2013年9月)
    通过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民警进驻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民警进驻社区确保10月初实现试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工作,是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全局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扫除一切障碍,真正将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局将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蒋荣国为组长,县局常务副局长陈良美、县局方张锋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局办公室主任黄孝端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组织,全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是一项庞杂的工程,涉及面广、事项多、过程复杂,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参与这项工作,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质量,全速推进工作。
    (三)全力保障,落实责任。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全县公安机关向党委政府作出承诺的中心工作,政工、警保部门要在人、财、物上全力予以保障。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进度、效果的监督,对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或者消极抵制、不按进度要求完成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责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136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