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教发﹝2012﹞67号)精神与《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暂行规定的通知》(苍教发﹝2012﹞133号)精神,切实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前一阶段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经验,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暨有偿家教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危害性
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异化纯洁师生关系,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各学区、各学校要结合暑期师德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切实加强师德行风建设,全面分析本学区、本校教师有偿家教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把教育的立足点真正转到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上来,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受教育与公平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要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积极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