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党委、各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温文明委〔2013〕12号文件)要求,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我县温州市文明单位复评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文明创建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苍南县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苍南县行政中心6F-2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1、县领导;
2、各乡镇分管宣传的党委委员;
3、参加复评的市级文明单位分管领导(由各乡镇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参加复评的市级文明单位)。
附: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名单
(此页无正文)
苍南县文明办
2013年9月16日
苍南县文明办 2013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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