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土资发〔2013〕45号
关于转发
《苍南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分局):
为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苍南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苍政发[2013]1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抓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排查工作
1、在汛期,各基层所(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排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巡查、排查的范围是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谷沟口居民点、学校、厂房、切坡建房以及城乡正在施工的深开挖基坑工程等隐患区域,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主要在汛期进行,重点加强对台风、大暴雨和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降雨期间的巡查、排查。
4、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局地质环境管理所报告,并协助搞好应急调查,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如情况紧急,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协助乡镇搞好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5、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详实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和巡查经过。巡查活动的有关数据,每季度统计汇总后报局地质环境管理所。
6、要协助乡镇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违法建章建筑、简易棚和出租房的排查和拆除工作;协助乡镇做好避险移民地质灾害点的人数、户数、间数的核实和安置用地的报批工作;以及对已经建造移民安置房并入住的避险移民户原房屋的拆除工作。
二、加强群测群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