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范围
在各学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随机抽查每个学区初中、小学各一所(直属学校请整理好相关材料,抽测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1.学校书面汇报《标准》实施情况;
2.检查有关《标准》实施情况的档案、资料,原始成绩记录;
3.数据采集、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
4.测试场地、器材、安全措施;
5.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落实情况;
6. 冬季长跑工作落实情况;
7.随机抽查一个班,按照《标准》规定内容选测1-2个项目。
四、督查要求
1. 督查小组
县教育局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理胜
副组长:高 笋 杨 麟 林时珍 陈叶舟
成 员:抽调体育教师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