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努力改善校园空气质量,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环境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计函〔2013〕14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校园环境质量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乡镇中小学将书面报告送交学区,由学区汇总整理后上报县教育局,直属各类学校直接报送县教育局,截止时间为
苍南县教育局
温教办计函〔2013〕14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环境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乐清北白象镇第九小学“学生集体流鼻血事件”发生后,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努力改善校园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控校园空气污染,确保校园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加强监控管理,确保校园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提高师生空气质量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有效防范空气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校园内部环境质量排查与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