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4〕16号),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业务管辖的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确保“两会”涉会场所消防安全;确保全县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宾馆饭店、商贸市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的要求,根据商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清剿工作。
二、清剿对象
(一)商场、超市
(二)专业市场
(三)加油站(点)
(四)大型的住宿、餐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