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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三个一”活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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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分)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中职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13]1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冬春季火灾多发特点。经研究,决定从寒假前至开学初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三个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1132014221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上一堂消防课。各中小学校要在寒假前、开学后分别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课程,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要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因人而异、分类施教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一畅一懂两会”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围绕“一畅一懂两会”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二)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教育学生在今年寒假期间,与家长共同完成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绘制逃生图”、“共学消防安全知识”家庭消防作业,使学生完成消防作业率达到100%(家庭作业具体见附件)。学生要对照《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内容,与家长一起完成家庭隐患和电器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家庭成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下自己的感受和启发;在家长协助下完成家庭火灾逃生方案,包括绘制家庭平面图、标记逃生出口、设计逃生路线等;与家人一起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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