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苍南县教育局 文件
苍环发〔2014〕2号
关于命名2013年度县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各环境监察中队、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苍南生态县建设,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县环保局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县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县级绿色学校的通知》要求,并按照《温州市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规定,经推荐、考核、评审,决定命名苍南县灵溪镇第四小学等9所学校为县级“绿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