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安监机构: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
一、按要求开展对各自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和台账;
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请在2014年4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局安监大队汇总。联系人:吴健,电话:68706811。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
苍南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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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