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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苍南县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科室、基层站所: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环保局、县法制办的有关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苍南县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抽取各自承办的2013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卷2件,于1210日前将案件号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二、我局对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各自承办的行政处罚案卷按照《2013年度苍南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卷纸质和电子平台评分标准》(纸质占70%和电子平台占30%,附件12),届时邀请县法院、县法制办、局法律顾问等有关专家进行评查。案卷评查后将组织监察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办案骨干召开案卷点评会议。

  三、根据纸质和电子平台评分标准,按得分情况评选出:“一、二、三名次案卷,对案卷评查结果在全局环保系统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年度考核分数中给予适当奖励。

  四、通过案卷评查,县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实施规范和电子平台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切实改进工作,防止和减少因行政处罚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纸质评分标准

  附件2:行政处罚案卷电子平台评分标准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案卷评查通知

  抄送:温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县法制办。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3123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苍南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卷纸质评分标准

评查项目

序号

评  查  内  容

标准分什

实得分数

小计

7

1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有明确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

1

2

案件来源。是否来自检查、举报、交办、移送等。

1

3

案情简介。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简要内容。

2

4

立案意见。有承办人及承办机构立案意见及签名。

1

5

审批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签名。

1

6

立案时间。包括收案、建议立案、批准立案(销案)时间。

1

40

1

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

1

2

在笔录上显示亮证执法过程。

1

3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首部内容应当据实填充(询问时间起讫至分钟。没有相应内容的,划线以示删除。)

2

4

规范签名。在每页笔录最末一行下方顶行签名。

1

5

调查询问笔录

10

笔录内容中应有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必要时注明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与当事人的关系等)。

1

询问笔录内容全面完整,条理清楚(说明执法依据,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权,如实作证等权利义务;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内容、情节、危害后果等清楚明确;当事人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的,应当一并询问清楚)。

5

调查

取证

阶段

40

5

调查

询问

笔录

10

询问中应当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或提出其他合理整改意见或建议。

1

询问方式妥当(避免纠问式的询问)。

1

征询被询问人对笔录的意见,并在每页笔录上签名(如拒签,有其他方式佐证)。

1

笔录中涂改之处经规范处理。

1

40

6

现场勘察

笔录

8

被勘查单位明确。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

1

勘查地点、时间(起讫至分钟)、勘察人、记录人、执法证号、应邀参加人、案由等明确。

1

现场检查实况表述清楚(如取样的,取样点及个数明确;应当与摄存的影像证据一一对应),勘察平面图绘制正确。

4

被勘察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执法人员、参加人签名(如拒签有其他方式佐证)。

1

笔录中涂改之处经规范处理。

1

7

调取与保存证据

10

有被取证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有营业执照、企业代码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材料;个人有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1

有取证的事由、时间、地点、证物名称等要素。如采集样品等物证的,有采样或取证记录;如现场摄存影像证据的,有证明的事实及时间、地点、摄制人、照摄器材等必要的描述。

3

提取其他物证的,应当有现场情况及物品性状详细描述。记载有关违法事实与行为的具体信息和数据,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品原件、复印件以及要证明的事实及其他必要的描述等。

2

有被取证人的意见(有被取证人认可的记录)。

1

有物品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的记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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