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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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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111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需在我县任教三年以上)以及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中的师训员、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有偿带生补课等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 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 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4.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达到合格以上, 1965年1月1后出生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其余教师在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出生的不作要求),近三年教师教育学分达标(累计168学分)

5. 曾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技能科教师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带兴趣小组两年以上),连续任教参评学科三年以上,在该学科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 教坛新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831日后出生),任教满3年以上(20131231止)。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曾获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或县优质课二等奖荣誉及以上(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放宽到县优质课三等奖)。

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三年(20111120131231,下同)有两篇以上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县二等奖及以上或一篇县二等两篇县三等奖及以上(农村学校放宽到一篇县二等奖或两篇县三等奖,幼儿园教师一篇县三等奖)。

4)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城镇学校教师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5)符合(1)(3)(4)条件的市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和县教坛新苗获得者可直接参评,不占参评单位名额。

2. 教坛中坚

1)年龄35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66911979831之间出生),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上。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能起教学骨干作用。曾获县学科骨干教师、县优质课奖或执教过一节以上县级以上的公开课。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县二等奖或两篇县三等奖及以上(农村学校一篇县三等奖,幼儿园教师暂不做要求)。

4)能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带头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努力转变教学方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5)具有较强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及研究的能力,担任过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所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步较快,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3. 教坛宿将

1)年龄在48周岁以上(1966831日前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坚持第一线教学,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拥戴,在教师中能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在县里有较高的知名度。曾获县学科骨干教师、县优质课奖或执教过县级以上公开课(农村学校执教过学区级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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