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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数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各学区和各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师德建设工作。
三、要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学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素养,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群团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努力使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苍南县教育局
浙教人〔2014〕43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等精神,针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下同)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加强师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优先保证课时,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要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开展年度“最美教师”寻找活动制度,会同新闻媒体寻找和发现身边“最美教师”。
三、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
省教育厅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科学和谐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
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各中小学校师德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