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报请批准《苍南县安监局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编制了《苍南县安监局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报请县政府审查批准。

  妥否,请批示。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4月18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 18日印发

苍南县安监局

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依法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苍南实际,编制我县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围绕“平安苍南”创建大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察执法,强化事故查处,强化隐患整改,强化安全培训,强化源头执法,全面完成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增强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力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通过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防范控制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治理纠正违法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本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批发、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及投诉举报、等六方面为2014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全局正式在编行政事业人员32人,行政执法人员数按照正式在册人员的80%计算,因此纳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6人。

  (二)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250×26=6500(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1、其他执法工作日:3757日。

  (1)实施行政许可:616个工作日。按近三年行政许可件的平均数为154,每件许可件的办结时间22个工作日计算(含许可件材料受理、现场安全条件审查、整改复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00个工作日。按近三年平均事故起数为5起,每个事故的调查处理时间为45个工作时计算。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86个工作日。参考2013年实际情况,全年受理举报62起,每次处理3人各1个工作日计算。4)参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225个工作日。按每次3人参与执法行动,行动时间为5日,全年约15个执法行动测算。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150个工作日。按2013年我县计划挂牌整治的县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5个,每个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需2人各3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20个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含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0个工作日,按每年办理40个案件,2个执法人员每个案件办理为5日测算,需400个工作日,其他机动执法工作日200日。

  (8)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10个工作日。

  (9)开展综合监管(含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安委办日常工作):380个工作日。

  (10)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含医药、化工、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等)监管:500个工作日。

  (11)应急救援管理:80个工作日。

  (12)宣传教育培训:490个工作日。

  (13)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含专项整治):300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2440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032日。全年每人学习培训时间14日,共364日;全局中层以上干部18人每周0.5天时间参加周工作例会,共468;其他考核、会议:200日。

  (2)病假、事假:52日,按平均每人2日计算。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工作:240日。

  (4)法定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35日,法定休假315日,其他法定假120日计算。

  (5)参加党群活动:156日,按每人每月0.5日计算。

  (6)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525日。

  3、执法检查工作日:6500-3757-2440=303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063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