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平安办关于深入开展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浙平安〔2011〕1号)、《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十杯•十佳”竞赛活动的通知》(浙平安〔2012〕3号)精神,决定深入开展2014年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全面推动学校时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确保学校责任事故零发生。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4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健全组织机构,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建设标准等内容的宣传,增强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4年4月~12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任务分阶段抓好落实,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师生员工关心的事做起。及时做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图片的汇总、分类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在此期间,县教育局、学区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扎扎实实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三)考核评比(2014年12月~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