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县各小学:
为了全面落实教学“轻负高质”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教研室《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意见》(浙教办教研〔2014〕21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意见》和规范小学低年级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学习,严格教学管理
全县各小学要及时组织认真学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教研室《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掌握各项规定,领会通知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意见,统一思想,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规范教学行为,推进“轻负高质”教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
二、执行省厅五项要求,严格落实调整意见
1.严格课程设置。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学校不得擅自开设规定之外的课程。
2.严格教学规范。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各门课程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规定目标进行教学,不得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
3.严格作业布置。要从激发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习惯养成出发,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布置作业,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和趣味性,不搞机械性的重复训练。要保证多数学生能在课内完成书面作业,其余少数学生能在校内完成。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