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以及有关例行节约的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时间范围
(一)审计对象:全县独立编报预算的学校(幼儿园)。
(二)时间范围:2013年度,重大事项可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对各单位2013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审计公务接待、公车购置维修、因公出国(境)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方面的情况,对专项经费使用、办公楼购建与装修等基建支出、津补贴及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其他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的审计监督,将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的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进行。
三、审计工作安排
本次审计采用先自查,再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审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