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安监所,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
近年来,我县在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以下简称三场所两企业)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尤其是对从事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教育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当前,气候逐步转暖,高温季节极易发生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根据省、市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切实加强“三场所两企业”的事故防范,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县安监局制订了《开展工贸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苍南县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汇总表
2:苍南县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治理情况统计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