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苍南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2.苍南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局领导片区联系分工表
3.苍南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问题排查整改统计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25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4〕12号)精神,全面深化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五大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学生交通安全、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非法办学机构安全、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等五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二、整治内容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重点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学生饮食、特种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一)学生交通安全:摸清学生接送车辆的数量、类型(政府购买、学校购买、学校租用、家长租用等)、车况,存在隐患及乘坐学生数等情况,完善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打击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接送学生行为,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速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学生科牵头,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配合)
(二)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加强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各项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完好率100%,师生普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新建学校建筑物依法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确保学校无在用危房、无危墙、无危厕,楼梯、护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水电气、体育场地、器材、锅炉、防雷等重要设施使用维护合格率为100%;确保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存放使用完全符合要求。(计财科牵头,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学生科、装备站配合)
(三)非法办学机构安全: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权属教育部门审批的,下同),由举办者提出申请,予以注册登记或审批,纳入正常监管;对经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学规划布局和办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又不能完成整改取得办学资格的,予以取缔。(职成教科牵头,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民教办、中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
(四)学校及周边安全:将公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等安全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足额保障,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制度健全,报警按钮、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监控合格率达到100%,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出警率100%。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音像报刊、酒吧、洗浴、歌舞厅、棋牌馆等娱乐场所及校园门口的小餐饮、小商小贩、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学生科牵头,计财科、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