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学低年级语文、数学教学要求和规范幼儿园教学行为的通知》(温教办基〔2014〕3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现就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工作安排
(一)全员培训(2014年5月)
由县教研室牵头组织全县幼儿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温州市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试行)》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学低年级语文、数学教学要求和规范幼儿园教学行为的通知》(温教办基〔2014〕32号),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二)自查自纠(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