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中学: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调动各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充分发挥升学考试的正导向作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3〕146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2014年初中毕
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4〕7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从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中(不含省重点中学面向全县招生计划)划出55%左右的公费指标,定向到各自施教区范围的初中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指标分配方法
根据2014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人数,将定向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民办初中按各自户籍在录取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考生人数分配)。
二、定向生录取条件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七至九年级都在推荐学校就读(没有留级);
(三)户口在推荐学校施教区(其中灵溪镇一至三中、龙港镇一至三中、钱库镇一至二中、金乡镇二至三中的施教区不再细分,分别作为混合施教区)和录取学校施教区所在区域。2015年,定向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1年及以上,即2014年2月底前迁入。
(四)初中毕业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