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安排
1.6月17日至19日,中职学业水平测试;
2.6月19日,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3.6月23日至24日,职高期末考试;
4.6月25日至26日,初中七、八年级期末考试;
5.6月26日,小学四至五年级期末考试;
6.6月26日至27日,普高期末考试;
7.7月1日至3日,普高学业水平考试;
(二)阅卷及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1.6月22日,小学毕业班检测阅卷;
2.6月27日至30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3.6月27日,幼儿离园,暑期开始;
4.7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离校,暑期开始;
5.7月4日,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离校,暑期开始;
6.7月7日至8月15日,幼儿园、托儿所暑期班办班时间。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8月27日(初定),秋季开学工作会议;
2.8月28日至31日,教师集中,师德培训,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考核;
二、期末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4〕14号)文件精神,不得组织小学一至三年级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学科“统测”,小学四至六年级和初中学生,一年内不得组织多于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各校不得以教学片区、教学联盟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统测”“联考”。各校自行组织的考核科目,学校要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合理设置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使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同时,各校要认真对待“考后分析”工作,要组织教师对期末学业质量检测情况进行客观剖析,及时了解一学期的教学情况,开展各学科教学反思活动,加强对后20%学生的辅导,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暑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切实落实减负精神,不得向学生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快乐的暑假。
2.及时开展学年考核和期末总结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对待各项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要精心做好年度规范化管理业绩考核、校长考核、教师考核、骨干教师考核等准备和组织工作。同时,各校校长室要对各处室期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作出评价,公开、公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并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特别要突出学校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并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做好文书整理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照财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财物、帐目、经费核实理清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开。各学区、直属学校的总结要于7月1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事务”栏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3.切实做好安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各校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安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和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饮食、防台防汛、交通和旅游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吃变质与不洁食品。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告家长书等形式,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游泳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要求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社会交往与心理状况,确保孩子健康安全过暑假。严禁师生参加一切非法宗教、邪教等活动。安排学生暑期集体活动时,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指派教师专人负责管理。对于在温福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学生穿越铁路玩耍。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暑假私自组织学生外出郊游。
4.深入开展“教育问计走万家”活动。各校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家访工作,切实落实县教育局开展的“教育问计走万家”活动,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家访,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了解学生校外表现,了解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积极做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有承担“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代理家长”工作。同时,布置教师尤其是其中的党员干部撰写《家访日记》,原汁原味地整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家访日记》的征集评比工作。
三、暑期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