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荐评选2014年市、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温州市优秀班主任15名,优秀教师2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2名。
(二)苍南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前教育先进个人共400名。
(三)苍南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8个。
各学区、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获过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育行政干部不能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责任感和事业心强,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
4.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实绩显著。
(四)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
4.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各项检查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原则上学校(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为优秀等级。
三、评选办法
(一)市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学区所辖学校(幼儿园)市级先进个人推荐采用指标到学区,由学区差额推荐的办法确定。各学校(幼儿园)先根据学区推荐办法向学区推荐先进人选, 由学区按县教育局分配的预推名额组织联评后确定推荐人选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再对学区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对不按程序评定或先进事迹不突出的或不符条件的人选将取消推荐资格,并按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各学区推荐的人选中按计划数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直属学校每校各推荐市级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注明推荐类别),由县教育局联评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市级以上各类先进原则上在近三年县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近三年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本次市先进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控制。
(二)县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