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社各科室:
《2014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社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科室抓好贯彻落实。
苍南县供销社
2014年7月15日
抄送:县纪委。
苍南县供销社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印发 |
2014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2014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县“考绩法”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简明高效的考核制度,公正、客观评价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我县“双海双区”战略目标提供保证,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县社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执行力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服务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社会评价、创新创优工作等项目组成,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详见附件)。
(一)执行力建设(15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县社党委、主任室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升行政效能,为县社十大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履行党风廉政重点工作相关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惩防体系建设(15分)。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效性,着力推进源头治腐各项工作,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