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苍南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卫生局
2014年4月9日
抄送:温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县府办林小同副县长
苍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