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学校,市属中职学校、幼儿园: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持续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三届“绿叶奖”的通知》(浙教基金〔20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推荐评选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第二十三届“绿叶奖”和市2014年“园丁奖”,“尊师重教”先进集体、个人,并在2014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春蚕奖”和市“园丁奖”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包括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人员。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春蚕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春蚕奖”。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园丁奖”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园丁奖”。
省“绿叶奖”和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春蚕奖”和“园丁奖”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三)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四)对从事管理和服务岗位的人员,应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中,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水平。
(五)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五年以上。
(六)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
三、“绿叶奖”和“尊师重教”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条件
(一)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二)在推进和巩固本地教育强县(镇)建设、加快推进区
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四、推荐名额
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推荐51名;第二十三届“绿叶奖”推荐12名,各县(市、区)各推荐1名县以下领导(不含县级)或社会人士;市2014年“园丁奖”评选70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23名;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评选23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