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温普治办〔2014〕15号)要求,决定于2014年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县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第四届全县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自2014年9月开始,至12月结束。
四、活动内容
今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一)校园法制漫画创作比赛
1.活动时间:9月份。
2.活动要求: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内容要紧扣法制主题,以漫画为表现形式,题材不限,可单幅或多格漫画形式表现,八开大小。
3.上报方式:灵溪、龙港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10幅以上作品,其他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5幅以上作品,县直属学校各推荐2幅以上作品,于9月30日前将作品和推荐表(见附件1)上报县教育局学生科林乃聪处(学区汇总后上交)。并打印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班级以及指导师姓名、所在地区(如温州市苍南县)等信息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
4.评比表彰:按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师奖等若干名。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二)校园法制微电影创作比赛
l.活动时间:9月份。
2.作品要求:内容要紧扣法制主题,要求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时长10分钟以内,鼓励学生自创自编自演。作品要录制成DVD光盘。
3.参赛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参赛者于9月10日前与县教育局学生科林乃聪联系报名,县里经过初步筛选,于9月15日确定参加市里比赛的作品,并给予经费支持。
(三)“五水共治”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l.活动时间: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