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级功能区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2〕3号)和《全国少工委关于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中少办发〔20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好《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工作及部署铺开普及工作,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内容研发和制度保障,现就下一阶段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少先队活动课程进课表
全市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程安排,具体落实到学校各年级课表,并确保少先队活动课时不被挤占、挪用。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中小学课表上原有的“班队会”、“综合实践”等课程名称,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规范为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确保少先队活动课程按要求进课表。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按要求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并将学校各年级课表上传至未来网红领巾集结号少先队活动课程网络平台交流。
二、着力推进《纲要(试行)》试点工作
(一)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方向与内容。围绕《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按照“远近结合、点面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原则,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下阶段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少先队活动课程内容。深入贯彻《纲要(试行)》有关精神,继承发扬少先队组织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注重少年儿童良好思想意识的培育,把握组织属性,强化活动性。
2、要采用灵活适用的活动形式和载体。要贴近少先队员特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体现时代感、互动性,把有意义的少先队活动做得有意思。要在辅导员的引导下以少先队员作为主体自主开展活动,体现中队、小队的特色。要充分结合地方和学校教育资源,挖掘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为少先队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强校内外少先队活动的联动整合,积极拓展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推动校内校外教育的有机结合。
3、要大胆开展课程探索和总结活动经验。各中小学校要在把握好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内容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特点和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课程探索。要及时总结宝贵经验、活动案例和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对《纲要(试行)》的具体意见和修改建议,上传至未来网少先队活动课程网络平台进行集中交流。
(二)深入做好调研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少工委可通过组织专题研讨、现场观摩、分片交流等多种方式,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学校及时总结、交流试点工作,汇总有关情况。县(市、区)少先队总辅导员须加强每个试点学校蹲点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各《纲要(试行)》试点学校要分别于10月25日和12月13日之前向市少工委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阶段性书面总结。
三、积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