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委办〔2014〕7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统筹协调我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宗祠改建公共服务场所步伐,实现与群众社会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现将推进宗祠改建公共服务场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调动民间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两年努力,把现有存量的宗祠改建成村文化(体育)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村民俗馆、博物馆、名人纪念馆、村史馆、社区(村)照料中心和避灾点等公共服务场所,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为群众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阵地。要求在已改建100所的基础上,到2014年底改建公共服务场所达200所,2015年底达300所左右。逐步形成符合当地实际、比较完整、覆盖面广的新型农村公共服务网络,使群众在改建中得益,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宗祠改建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把宗祠周边环境整治纳入全县需要治理的范围,在“四边三化”和“五水共治”行动中,结合实际,注重文化元素,突出环保意识,把宗祠周边的田地、山地、河道纳入绿化、美化、洁化范围,宗祠周边水域纳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范围。以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文化为元素,建设绿色和谐的文化公园、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山清水秀的浙南水乡、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切实改善宗祠周边的人居环境。
(二)宗祠改建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把宗祠改建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文明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来,消除由宗祠滥建乱建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和地方财力耗费现象。在遏制宗祠兴建的基础上利用宗祠改建公共服务场所,使宗祠功能更趋多元,发挥先进文化、社会文明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作用,淡化宗族观念,提倡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帮互助的文明新风,推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实现宗祠整治与文明建设互利共赢。
(三)宗祠改建与便民惠民相结合。宗祠改建工作以保障民众基本权益为出发点,按照为民、便民、惠民的要求,综合施策,利用现有宗祠资源,改造建设成农村文化(体育)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不断满足民众的各种需求,推动我县公共服务水平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调查摸底,分类推进。要深入村居,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农村文化阵地的设施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活动开展状况,以及宗祠的数量、分布、使用和改建现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分步、分类推进宗祠改建。改建规划可选择硬件设施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人口分布较集中,且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宗祠开展;改建场所可选择群众便于聚集、乐于参与、环境相对优美的区块;改建类型可按照美丽乡村类、历史遗存类、民生服务类等方面侧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