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近期,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群众来信反映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等3所学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为教学进度不受小学部迁建验收工作影响,暑期从7月2日至7月28日,组织新初二、新初三学生共 718人集中在学校进行上课;学校虽然向乐清市教育局提交调课报告,但违反规定,于7月18日向学生每人预收3200元补课费,实际缴纳补课费的学生共704人,共收费2252800元。乐清市虹桥中学,暑期从8月2日至12日,组织全校10个新高三班级共490名学生参加暑假班,进行补课,并拟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中学暑期组织新高三学生上课35天,并拟向学生收取暑期补课费。因省教育厅调查组及时制止,乐清市虹桥中学和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中学尚未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针对上述问题,省教育厅调查组已责成乐清市教育局督促3所学校立即进行整改,一律不得以此次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责令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向家长退还暑假上课所收取的全部费用;要求乐清市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