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推动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科学管理进程,深化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13学年全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参照《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附件2),对全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幼儿园,本学年免考核幼儿园除外。
三、考核时间
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9日为各幼儿园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4日为县教育局全面考核阶段。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
1. 听取园长规范化管理工作汇报(需提供书面材料一式四份);
2. 召开教师代表、幼儿代表、家长代表等座谈(需提供全园教职工名册及通讯方式、全体幼儿和家长名册通讯方式);
3. 幼儿活动巡查(需提供幼儿一日活动时间表、教师备课本、教科研活动记录本、教师学习培训笔记等);
4. 实地察看幼儿园环境和办公、教学、活动等场所;
5. 查阅幼儿园提供的台帐资料(提倡采用电子档案,请按项目指标统一存放);
6.考核情况反馈。
五、考核计分
评分办法实行扣分制。按照《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对各考核要点逐条进行考评,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予以扣分。先计算出各二级指标的得分,再根据累积分数(加分项目得分计入累积分数)对各幼儿园进行排位,确定学年优秀单位。本次考核工作分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的幼儿园进行,学年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控制在总园数25%―45%。
六、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是全面性、综合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先进集体评比、文明单位评比、等级复评和学前教育资金奖励等重要依据。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成绩优秀的幼儿园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办园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整改、降低收费标准等处理。
2.被评为“2012学年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的幼儿园和2013年9月1日之后审批的幼儿园,不参加本学年度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今年通过三级以上评估的幼儿园,本学年度规范化考核核定为优秀,并免考核;其余参加本学年度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的幼儿园,总分少于90分的等级幼儿园和总分少于80分的准办级幼儿园,本学年不得评为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