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民办教育机构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民办教育机构艺术教育质量,展示学生的阳光、健康、积极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发展,根据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温州市民办教育艺术季的通知》(温民教协〔2014〕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苍南县民办教育艺术季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苍南县世纪阳光幼儿园 (声乐、舞蹈 )
苍南县树人中学(绘画、书法、摄影)
三、比赛项目:共5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2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摄影3个项目。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四、比赛对象及分组:各会员单位学生分幼儿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和中学组四个组别进行,其中少年甲组为小学四—六年级学生,少年乙组为小学一—三年级学生。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得前5名的艺术表演节目类(声乐、舞蹈)优秀节目和获得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摄影)一等奖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温州市民办教育艺术季比赛;获得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六、比赛要求
(一)声乐
1.演唱一首歌曲,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不得使用伴奏带。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舞蹈
1.舞蹈一个节目,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比赛一律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绘画:
1.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卡通画等五大类,现场统一命题。
2.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3.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为四开;卡通画:四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两种规格。
(四)书法:
1.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现场统一命题,时间2小时。
2.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为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
(五)摄影:
1.由承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