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西州教育工作,根据海西州教育局的要求,经省援青指挥部商我厅同意,决定从我省选派部分骨干教师赴海西州进行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15年春季学期,支教时间为1学期(4个月)。
二、支教教师选派地区、学科及计划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海西州教育结对关系安排的通知》精神,决定由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向结对地区共选派18名骨干教师进行支教。具体选派计划如下:
杭州市3名,其中:高中化学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地理1名,对口支援德令哈市。
宁波市3名,其中: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小学数学1名,对口支援天峻县。
温州市3名,其中:高中生物1名、高中化学1名、小学语文1名,对口支援格尔木市。
嘉兴市3名,其中:高中生物1名、高中英语1名、初中英语1名,对口支援都兰县。
湖州市3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对口支援乌兰县。
绍兴市3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英语1名,对口支援大柴旦行委。
二、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
(一)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勇于吃苦,甘于奉献;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很好地指导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发挥“传帮带”作用。
(三)原则上年龄在4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支教教师的管理和待遇
(一)教师支教期间,实行由接收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支教教师是中共党员的,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学校,参加接收学校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