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安监所,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优化工作作风,提升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走基层、除隐患、保平安”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5〕7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安监系统开展“走基层、除隐患、保平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深化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开展“走基层、除隐患、保平安”活动,倾听基层声音,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走基层、访企业。以促进安全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局机关安监人员下基层,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了解群众和企业需求,安监干部要以“蹲点服务”等形式,深入基层蹲点调研,认真梳理和研究解决基层及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办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与牵头科室挂钩联系各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推行走访“基层日”,每个季度不少于3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到联系地和重点行业走访调研,全年走访企业30家(次)以上,指导基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提高干部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查隐患、保安全。全面深化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结合驻企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职业病危险因素企业自主申报。查清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及隐患分布情况,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的用人单位100%自主申报,规模以上生产性企业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自查自报率达到60%以上。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都要录入网格排查系统,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