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单位),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审行发〔2014〕22号),按照苍南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对各纳入预算管理的学校(单位)、幼儿园进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本次审计工作采用先自查,再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审计的方式。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专项审计自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专项审计自查范围为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学校(单位)、幼儿园。各单位所属的工会、食堂等作为延伸抽查对象。
二、自查内容及重点
本次专项审计自查内容为各单位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重点是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同时还将涉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情况、规范津补贴情况、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其他违规情况等内容。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专项审计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相关数据认真审核,如实填报,并对自查结果负责,保存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