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2015年的优待证开始
办理,现将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办绿卡)和194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办红卡);户籍苍南县户口的或常住本县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到社区或村委会登记申办,由乡镇老龄办统一上报县老龄办。
2、办理老年优待证需提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并经核对无误。申领优待证登记表和汇总表均可复印。
3、老年优待证分红、绿两种卡,其中红卡发放对象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绿卡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
已办绿卡到年龄需换红卡的,参照前三条的要求办理。
优待证办理不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