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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11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温教办基〔2015〕1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学区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合理有效应用的重要抓手以及有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加强统筹。县教育局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中教科、小教科、教研室、装备站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这项活动开展的统筹协调。各学区、各中小学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活动顺利、高效、优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