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深入开展校园植树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纪念我国第36个“3﹒12植树节”,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深入开展美丽校园和校园文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苍委办明电〔2015〕46号)精神,现将做好校园植树绿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掀起校园植树绿化工作的热潮
2015年是我县校园文化创建起始之年,其中环境文化是重要的评估指标要求。各校要紧紧抓住我国第36个“3﹒12植树节”的有利机会,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充分认识校园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植树绿化工作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再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开展植树活动,绿化校园。尤其是生均绿地面积不达标的学校,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增加校园绿地面积。
二、明确目标,扎实开展校园植树绿化工作
各校要再次核实校园绿地面积,对照《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要求进行自查,结合校舍建设规划和配套的景观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工作方案,通过平面绿化、盆景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方式,使校园绿地面积小学学校达到生均1平方米以上,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达到生均2平方米以上,高中学校要达到生均2.5平方米以上,幼儿园要达到生均0.5平方米以上(其中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要达到生均1平方米以上)。校园可绿化面积绿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其中创建县校园文化示范学校的,校园绿化面积不低于校园总面积的30%。
三、加强管理,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