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全面了解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学生课堂学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开学工作督查及开学推门听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6日至13日。
二、地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
三、对象
1.春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全体成员;
2.县教学研究室全体教研员,县进修学校全体师训员;
3.学区领导、中小学教学辅导员、幼教干部及各级各类学校校级领导。
四、内容
(一)督查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学校是否贯彻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精神,是否严格开设课程,是否开足开全地方课程,是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是否违规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二)督查教师在编不在岗情况。重点督查学校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5]28号)和《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苍教人函〔2014〕288号)等文件精神情况、在编人员“吃空饷”情况、不在岗人员履行请销假手续情况以及学校自查自纠情况等。
(三)督查学校收费情况。重点督查学校规范收费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免费政策,免收与入学有关的一切费用;外来务工子女是否免除借读费;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宣传、推荐《中学生天地》等优秀教育报刊;幼儿园、普高、职高及民办学校是否按规定收费等。
(四)督查教师开课情况。重点了解任课教师特别是体卫艺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专任教师的配备情况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课情况。
(五)督查学生到校情况。重点督查学生(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残”儿童)到校情况,“防流控辍”工作情况,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情况等。
(六)督查安全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学校是否按照《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苍教发〔2014〕63号)文件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督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学校规范化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各处室、各年级、各学科是否制订计划,校园文化氛围是否浓厚,学校环境是否整洁,师生语言行为是否文明等。
(八)所有听课组人员在开学第一周内到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巡视课堂并了解开学上课情况,听随堂课不少于1节,做好听课笔记,并组织课后交流活动。
五、要求
(一)督查组要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听、看、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各校春季开学初具体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督查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举报的案件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进行及时查处。
(三)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推门听课活动,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听课活动。同时,接受推门听课活动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推门听课有关工作。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5日
2015年春季开学督查及推门听课活动安排方案
第一组:综合督查组
领导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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