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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转发关于“五一”、 “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县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苍纪〔2015〕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廉洁过好节日。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苍纪〔2015〕80号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五一”、“端午”节日临近,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