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势头。现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安委办〔2013〕29号)要求,将我县2015年度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分解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同时请一并落实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
今年是省安委办部署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收官之年,同时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领导,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同时,要严格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二、加强培训实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由具有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审核发证,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对企业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紧盯进度落实,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培训任务。